星沙时报讯(记者 陆继华)近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据悉,长沙县人民法院历届党组率领全体干警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近年来,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称号,荣获“全省优秀法院”“长沙市文明标兵单位”等50余项国家省市级集体荣誉。三年来,审执结各类案件54698件,总结案率达到98.88%,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数从2016年的185件提高到2019年的396件,2019年最多的达到763件,法官日均结案约2件。
此外,长沙县人民法院紧扣长沙县“强园富县、优二兴三、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发展战略,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为长沙县早日实现“率先现代化、追赶前三强”、奋力争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