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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争集体之誉 不争个人之功

发表时间:2020-05-13 09:52:18 来源:星沙时报 作者: 编辑:吴家齐

◎星沙时报评论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保持历史耐心,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这一指示要求既为我们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又为新时代广大党员干部指出了正确的从政之道。这一论述告诫我们要科学处理好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辩证关系。

“功成不必在我”与“功成必定有我”,虽然都有“功成”,但“在我”和“有我”却有很大区别。前者指的是“属于我”,后者说的是“需要我”。也就是说,“功”不必“在我”,但事“在我”,不争个人之功绝不是不做建功之事,只是建功立业绝非易事,必须依靠集体、需要时间付出努力。只有聚众、积久之“功力”,方有一事之“功成”。为党做事、为民出力,是我们的职责之首、岗位之要、工作之基。因此,对于集体荣誉、人民福祉,我们一定要敢争能争善争、一争到底。

齐争集体之誉,不争个人之功,是一种化“小我”成“大我”的思想境界。周恩来总理曾经说过:“立志者,当计其大舍其细,则所成之事业,当不至限于一隅,私于个人矣。”但凡致力于建功立业者,均能在集体与个人之间定好取舍,力求事业“功成”、不计个人“功名”,力争集体荣誉、不争个人得失,自觉将“小我”融入国家和集体的“大我”奋斗之中,最终达到“无我”的人生境界。心为物役,就会迷失自我;心有杂念,就会患得患失。化“小我”成“大我”,关键是要走出“小我”圈子、打破“自我”束缚、杜绝“唯我”作风,少些对自己的考虑,多些为集体的付出,培养并砥砺无坚不摧的执著信念。唯有“大我”“无我”的格局和境界,方能聚焦县区发展大局,聚焦经济抓城市、抓产业、抓民生,敢和强的比、敢跟快的赛、敢向高的攀,朝一流努力、向最好看齐,为集体荣誉一争到底,用汗水浇灌收获,用奋斗定义幸福。

齐争集体之誉,不争个人之功,是一种靠“实干”出“实绩”的使命担当。“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新时代使命在肩、责任如山。责任过硬看什么?一看担当、二看实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我们确立的奋斗目标,我们既要有‘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战略定力,又要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进取精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需要接续拼搏奋斗、接力担当实干。”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近年来,面对强手如云的激烈竞争态势,为什么我们能在全国百强县、全县百强经开区排名中稳步前进、走在前列?为什么我们能连续13年蝉联中国最具幸福感(县级)城市?为什么我们能在2019年全市绩效考核(县市)夺得第一?因为全县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不计一己之名、不谋一己利、不求一己之荣,自觉把心思用在“真干事”上、把本领用在“多干事”上,全方位聚集起了敢争能争善争集体荣誉的磅礴力量。我们只有继续保持锲而不舍的拼搏精神、求真务实的实干情怀,才能把思路蓝图化作行动,把奋斗尽责见诸实践,把使命担当变成业绩。

齐争集体之誉,不争个人之功,是一种以“公心”赢“民心”的初心情怀。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新时代是为民造福的时代,齐争集体之誉、不争个人之功,就是要坚持以公心赢民心、顺民情、聚民力,在争取更大的集体荣誉中让人民群众共享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务必时刻牢记公仆本色,践行为民宗旨,真心实意为公谋事、为民谋福,多为集体争光添彩,多为地方发展出力,不为自己争名图利,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努力使一切工作都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比如,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脱贫攻坚、“党建+‘五零’村(社区)”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及三大攻坚战等工作,其评价不仅在一时,更在长久;不仅在金杯,更在口碑。

鹰击天风壮,鹏飞海浪春。当前,长沙县正处于由县域经济时代迈向大都市区经济时代的发展阶段,“大干一百天实现‘双过半’”竞赛活动正在强势“打擂比拼”。我们只有弃“小我”为“大我”,砥砺“无我”情怀,上下同欲、携手同心,以更强的闯劲干劲韧劲、敢争能争善争集体荣誉,才能在“率先现代化、追赶前三强”、奋力争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的征程上彰显更大作为、迈开全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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