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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别侥幸,超限超载“驶”不得

发表时间:2020-05-25 21:50:20 来源: 作者:罗展 编辑:
   (交通)别侥幸,超限超载“驶”不得
   星沙时报讯(记者 罗展 通讯员 龙毅)“您有一条待办消息,请及时查收。”近日,湖南省道路运输三级协同管理系统语音提示提醒着长沙县交通运输局审批窗口工作人员查收和处理待办事项。
    窗口工作人员柳维登录系统后,发现系统显示车牌号码为湘AF8****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在株洲醴陵道路运输机构申请异地年审,而经信息核对,该车辆在4月7日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办下发的《关于加大对超限超载3次以上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查处力度的交办通知》的文件上“榜上有名”,而按照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应吊销其车辆营运证的相关规定,柳维在锁定车辆超限超载证据后,与株洲醴陵道路运输机构相关负责人联系,给予车辆异地年审不予通过的行政决定。
    加大货车超限超载运输的打击力度是现如火如荼开展的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省、市顽瘴痼疾办不定期的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交办和抄告,“每一个许可或年审的货运车辆,都要与省、市文件进行核实对比,绝不错审、漏审一个。”交通审批窗口负责人杨利龙说。
    其实,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货运车辆有超限超载行为,不仅仅是货车驾驶员、货运车辆所在的企业负责人也难逃其咎。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5月22日,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今年2--3月发生1次超限超载行为的15家运输企业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集中学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一超四究”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各企业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
    为最大限度地消除超限超载运输安全隐患,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县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货运驾驶员和运输企业,车辆上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将被吊销其车辆营运证、货运车辆驾驶人将被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将被停业整顿甚至被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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