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按规定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到账的下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下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金和滞纳金后,从缴费到账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问题一:单位欠费了,我现在已经住院,报销不了怎么办?
答:因用人单位原因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在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除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外,其余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问题二:我在长沙县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要交多少年后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答:单位参保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2003年1月1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本省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且达到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彭宇、罗展负责整理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