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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未经检疫,不能过关

发表时间:2020-05-26 10:34:11 来源:星沙新闻网 作者:肖若溪 缪振旺 编辑:吴家齐

星沙时报讯(见习记者 肖若溪 通讯员 缪振旺)生猪买卖在生活中很普遍,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生猪需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为只要看上去健康就好。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福临行政执法队查处一起村民非法运输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猪案。

当天,执法队员巡查至黄兴大道北延线与省道323交汇处时,发现有人驾驶牌照为湘A7****车辆运输生猪,执法队员立马上前进行调查。

经查,车上共有四头100公斤左右的母猪,由当事人陈某从福临镇古华山村农户家中收购,然后再运输到黄兴镇自己家中喂养,但他无法出示车上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对此,陈某表示自己并不知道生猪是需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执法队员随即对陈某进行了普法教育,最后陈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当事人陈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县行政执法局已经依法立案调查。

县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对生猪及其产品运输环节各类卡口的巡查,对发现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保障生猪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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