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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受害人卖淫“还债”,涉恶团伙22人受审

发表时间:2020-07-10 10:07:16 来源:星沙新闻网 作者:盛磊 张琴 编辑:吴家齐

◎星沙时报记者 盛磊 通讯员 张琴

7月9日,由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12.23”涉恶专案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督办的“11.07”特大“套路贷”涉黑恶系列案的重要组成部分,22名被告人被指控分别涉嫌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8项罪名。

专门围猎“夜场女” 形成黑色产业链

2018年12月24日,长沙县公安局接到被害人施某某报警,称被“套路贷”团伙诱骗签下高利贷,后被强迫到长沙市、湘潭市等多个卖淫场所卖淫还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很快以被告人邓伟刚、杨宇轩为首的两个“套路贷”团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以被告人邓国元、徐英杰、廖启武为首的三个组织卖淫团伙被纳入了调查视野。

2017年3月,杨宇轩等7人为从事非法放贷成立众兴投资公司。因公司业务效益不好,2018年9月,公司以长沙市芙蓉区一酒店为据点,转行做“佳丽贷”和“夜场贷”业务。同年,以邓伟刚为首的团伙将雨花区一茶座作为据点从事同类业务和卖淫活动。

一些混迹于娱乐场所的年轻女性为了维持畸形的高消费,或为从事有偿陪侍招揽客源去整形美容,往往缺乏资金。这两个团伙就瞄准这一“市场”,指派马仔打着“佳丽贷”“夜场贷”的旗号,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物色有整容、高消费等贷款需求的年轻女性,利用其虚荣心和急需借钱的心理,以无门槛为诱饵非法放贷,然后以强收砍头息、手续费、高利息等手法从被害人身上不断榨取经济利益。

被害女性无力还款 卖断给卖淫团伙继续压榨

以杨宇轩、邓伟刚为首的两个“套路贷”团伙诱骗年轻女性借下高利贷后,使用暴力、软暴力等手段胁迫被害人到指定娱乐场所进行陪侍和卖淫等“服务”来还贷。当被害女性深陷高息贷款无力还款时,他们又会通过转卖债务、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进行所谓的“解套”,将被害人卖断给以邓国元、徐英杰、廖启武为首的组织卖淫团伙继续压榨。

这些组织卖淫团伙分别在长沙县、湘乡市的酒店、洗浴场所设立窝点,用殴打、强奸、拍裸照、威胁、滋扰被害人家属等手段强迫被害女性卖淫“还债”。有的被害人因无力归还贷款,还为虎作伥,帮助犯罪分子在夜场中拉拢其他年轻女性入局“套路贷”,从中收取介绍费。

上述团伙人员众多,组织分工明确,以暴力手段为支撑,多次实施强迫卖淫、组织卖淫、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在当地形成了以实施“套路贷”和强迫、组织卖淫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恶势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捣毁3个卖淫团伙 解救被害人30多名

在岳阳等地的KTV做陪酒女的王某某,在2018年7月至9月期间向长沙4个放贷团伙共借了3万元,实际到手仅2.35万元。因无法归还本息,王某某被带到邓国元处以3.9万元的价格“解套”,被迫签下5万元的借条(含按200元1天计算的利息,和所谓的“解套”介绍费4000元)。

不久,她又被逼写下7.9万元的借条。组织卖淫团伙指使专人传授王某某卖淫技巧,每天安排其上房卖淫收取嫖资。因不堪折磨,王某某多次试图逃跑未果,组织卖淫团伙成员多次对其殴打、强奸,又将其转卖给以徐英杰为首的组织卖淫团伙,继续强迫其卖淫。不到四个月,王某某被逼在益阳、湘潭、娄底等地卖淫几十次,所获嫖资全部被卖淫团伙瓜分。

2019年1月23日,长沙县公安局统一收网,捣毁卖淫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取缔卖淫窝点8个,解救被害人30多名。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已经提起公诉22人,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条,并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完善住宿经营场所登记制度、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预计庭审时间将持续两天,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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