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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小广告“骚扰”私家车被查处

发表时间:2020-09-27 09:29:18 来源:星沙新闻网 作者:肖若溪 刘琼 编辑:吴家齐

星沙时报讯(记者 肖若溪 通讯员 刘琼)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长龙行政执法队查处一起擅自在城区散发广告、宣传品案。

当天,执法队员巡查至长龙街道茶塘路长龙商会地下停车场时,发现一抹奇怪的身影不停地穿梭在车辆之间,执法队员仔细一看,原来那人是在往停车场的车辆前挡风玻璃上插小广告,这可不行,执法队员立马上前制止并进行调查。

经查,当事人为李某,最近有一个楼盘的商铺开始对外出售,需要做宣传,李某想到了这附近有一个地下停车场,便专门跑来发放宣传单。被执法队员抓到现场,当事人还不以为然,觉得几张宣传单而已,不会有什么影响。

执法队员耐心跟当事人讲解了散发小广告对市容环境和文明秩序的不良影响,以及《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涉嫌违反了《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公用设施或者树木、电杆上张贴、涂写、刻画和张挂物品。广告、宣传品等应当设置或者张贴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擅自在城区设置或者散发。”目前,行政执法局已经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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