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唐雅卿)“公司经营已重回正轨,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解决了虚假债务难题。”近日,某民营企业主陈某在电话中向长沙县检察院检察官再三致谢。
陈某经营了一家小型生产加工企业。2014年,因企业急需一笔过桥资金向银行还款续贷,陈某便向某民间借贷公司借款100万元。陈某在收到该借贷公司员工李某的转账资金后,便按照要求将还款汇入该公司负责人孔某的账户。借贷起始,双方未签订任何协议、收据。
还款后本以为可以安心做生意的陈某,却频频接到催收电话,催收人员还多次对陈某的住所及公司进行滋事,致使其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不堪其扰的陈某被迫签下“空白”借款协议。随后,该借贷公司以李某的名义将陈某告上法庭。陈某因拿不出还款证据,一审败诉后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而孔某等人则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拘留,坦白了对陈某虚构债务的事实。陈某得知此事后,遂向法院提出撤回上诉申请。
2021年底,长沙县检察院在借助大数据排查案件线索时,发现孔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中还可能存在虚假诉讼案件线索,遂立即与陈某取得联系,并开展调查取证。通过查阅相关案卷,办案检察官在文书笔录中发现,李某等人曾向公安机关供述称陈某所欠借款已全部还清。经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后,检察官从千余笔银行流水中筛查出陈某已还清该借贷公司债务的有关证据。针对陈某的撤诉申请,检察官告知陈某,该案民事诉讼一审判决未撤销,对其仍存在法律约束力。
今年1月,长沙县检察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年3月,长沙县法院对这起虚假诉讼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判,并驳回原审原告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