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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七至十四禁放开门炮

发表时间:2020-01-21 09:48:32 来源:星沙新闻网 作者: 编辑:吴家齐

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文坚 鲍霞)春节临近,作为节日期间的传统项目,不少市民准备燃放烟花爆竹庆祝新年。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燃放时间、区域进行了明确,其中今年有个明显变化是,大年初七至十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意味着企业、门店经营者不能再放开门炮。

为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长沙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由治安大队牵头,城区四所及榔梨、黄兴派出所密切配合,加急印制《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长沙县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各4000份,张贴、传发到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条幅等媒介进行宣传。

春节期间,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将安排专门警力对禁限放区域内的重要场所进行巡查,重点查看是否有违规销售、燃放现象。1月18日,黄兴会展经济区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联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黄兴派出所等单位在绕城高速黄兴镇大众村路段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查扣4台非法运输车、524件花炮、22儿童鞭炮和1818件鞭炮。

经查,4台运输车均未取得《烟花鞭炮道路运输许可证》,车上人员也未获取相关运输危险品从业资质,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4名违法人员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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