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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建工地扬尘污染被处罚

发表时间:2022-02-18 10:46:22 来源:星沙新闻网 作者:胡方 刘琼 编辑:吴家齐

星沙时报讯(记者 胡方 通讯员 刘琼)近日,长龙街道一建设工地因违反施工相关规定,被长龙行政执法队依法予以处罚。

日前,县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反映长龙街道长龙村一工地扬尘污染较大,影响空气质量,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查看情况。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后,该处正在施工,有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进行覆盖;雾炮机配备数量不够,作业时雾炮机未启用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该施工单位的行为已违反了相关规定。执法队员找到负责人后,当即责令其停工,并进行了普法教育,要求限时整改,购买有效的防尘设备,采取有力的整改措施,确保在防尘设施全部到位且正常开启运行后方可继续施工。

“之后我公司会组织员工开展环保施工相关培训,完善防尘施工制度,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该施工单位负责人陈某说。在后续执法队员复查后发现,该工地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也得到了有效遏制,周边环境也有了改善。

执法队员表示,希望城区各个施工项目能够提高环保意识,自觉做到无尘安全施工。执法部门也将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发现相关问题后将第一时间制止,并严格依法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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