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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进县域统计法治建设

发表时间:2022-12-08 09:39:25 来源:星沙新闻网 作者: 编辑:吴家齐

◎长沙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征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县域统计法治建设,是统计部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也是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科学性、规范性的迫切需要。

知其所来,深刻认识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首先,统计法治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进行指示批示,特别是2016年以来,中央出台一系列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一体推进统计立法、执法、普法,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其次,统计法治建设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统计调查事业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充分发挥统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测量仪”和“指南针”作用,切实反映民众心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面貌,强化经济监测预警和分析解读,为宏观决策提供了扎实统计支撑。再次,统计法治建设是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有力保障。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通过统计法治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统计职能,扩大统计工作知晓率,提高统计调查公信力,为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坚强保障。

识其所在,清醒认识县域统计法治建设的各项挑战。一是全社会依法纳统、应统尽统的观念仍未完全形成。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知晓率不高,对依法纳统义务认识不足;对统计制度体系、指数体系理解不透,不会统、不愿纳统的情况还存在,企业主动升规纳统积极性有待加强。二是统计监督的部门合力尚未完全形成。统计报表系统与财务报表系统、纳税申报系统等尚未实现共享共通,信息化监督还有差距;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有机协同虽在制度顶层设计上已完成,但在实施层面上还有差距。三是基层“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还未完全形成。基层统计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统计执法处罚松软问题还在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学深悟透、常学常新上还有距离。

明其所往,奋力推动县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巩固发展。在全面普法上下功夫。抓住“关键少数”,面向绝大多数,扩大领域普法;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大数据、“互联网+”的优势,创新形式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紧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核查、执法检查等时机,主动服务普法。在精准学法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强化统计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和统计失信企业公示规定,推进统计领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严格执法上下功夫。一是推进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挖掘潜力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训练、实践锻炼,集中精力打造一支法规专业强、执法能力强、统计业务强的统计法治队伍。二是推进部门监督协同发力。探索优化县级层面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案件查处合作、问题线索移送等协作配合机制,加大县域联合监督调查研究,把统计专项检查纳入县委巡察作为重点事项研究部署,持续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三是推进统计执法走深走实。把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纠治作为当前统计工作第一要务抓实,深挖统计造假背后深层次原因;积极探索统计执法新方式、新领域,研究联网直报环境下统计执法程序和调查取证方法等新课题,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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