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通讯员 宋祖鸿 方翔 记者 刘思源)年关将至,烟花爆竹进入经营旺季,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屡有发生,埋下不小安全隐患。连日来,由长沙县福临镇安委办牵头,组织福临行政执法队、福临派出所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福临镇某食杂店仓库内存放有盘鞭、条鞭及儿童类烟花若干,并在店内发现有相关烟花爆竹的销售单据,执法人员要求该店负责人提供《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该店负责人表示未取得许可证,无法现场提供。
该食杂店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工作人员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上交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没收其违法所得并罚款。
临近年关,福临镇将继续联合执法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优化营商环境,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行为“零容忍”,确保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广大村(居)民发现并举报身边涉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现非法违法生产、运输、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举报,为创建平安和谐福临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