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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拟向社会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发表时间:2022-05-27 09:35:54 来源:星沙新闻网 作者:吴涛 吴聪立 编辑:吴家齐

星沙时报讯(记者 吴涛 通讯员 吴聪立)近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解决新市民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长沙县拟向社会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区域为星沙街道、泉塘街道、湘龙街道、长龙街道、㮾梨街道等主城区以及长沙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综保区、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等人口净流入区域(不含乡镇)。

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性质为新建、改建、改造(盘活);筹集方式包括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利用存量房源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用地建设。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为单套间建筑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主要面向有租住需求的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产业工人等新市民群体,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承租人应在入住项目辖区主城区或园区无自有住房,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向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由县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受理。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政策红利:一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源可申报中央、省级政策奖补;二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可申报中央预算内基建奖补;三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享受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房租赁企业增值税、房产税税率优惠;四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可按照居民标准执行;五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如有意向或疑问,具体详情可咨询:0731-840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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